“就你这些破盔甲,我们都淘汰不知道多久的工艺了。’
“再说了,我从来没有当这些是玄甲军,不过三千蝼蚁而已!”
....
狂傲!
怎一个狂傲了得!
林修完全无视了这三千玄甲,指着慕容尊,狂傲道:“别他娘的废话,比说三千人,就是三千神,也救不了你,救不了你们鲜卑。
“太阳落山之前,你们全都得死!
“杀!
驾!
“冲啊!
两百盔甲早已残破的鄯州铁骑,直接冲了上去。
有枪的,就用长枪。
有刀的,就用唐刀。
刀枪都在之前被打得不能再战的,还有刀鞘。
哪怕什么都没有了,就是咬,也要咬死一个垫背!
“你们,去杀了这两百残兵!”慕容尊指着最外面的一千玄甲军下令道。
其实,他们早已不为了慕容尊而战了,他们只是想活着。
可活着,就必须战啊!
其实,他们早就期待着林修说一句话。
‘我只要慕容尊的命,只要那杆大旗,其他人放下武器就可以活。
可是,林修没有说这句话。
他的态度太不是人了,他要在太阳下山之前,要了所有鲜卑人的命。
没有办法,只有战!
紧接着,慕容尊看向最后两千人道:“去,杀了他。
他不死,都他娘的别想活。”
两千身披锁子铁甲,手持弯刀的鲜卑人一听,是这么个道理。
他们全部咬着牙,把吃乃的狠劲儿都用,上了。
驾!
他们战马一催,直接冲向了对方唯一人。
他们不信了,他们这两千玄甲军,杀不了一个白袍将军。
哈欠!
林修咬开了水囊的塞子,狠狠的灌了两口水。
哗啦啦!
剩下的水,全淋在了自己的脸上。
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,舒服!
瞌睡暂时没有了,可以一战了。
哼!
“三千玄甲又如何,战便是!
呀啊!
林修一声大喝,右手提枪,左手一拉缰绳。战马的后腿狠狠的在扎西巴的尸体上一跺,直接冲了过去。城楼之上!
李世民再次看到了,他想都不敢想的场景。
一人一马一枪,像个二愣子一样,一头扎进了两千人的军阵中。
就算是隋唐年间,曾经连破大唐三关十一寨的,巅峰时期的尉迟恭,都没有这么猛的。当年的尉迟恭这么猛,除了自身原因,还有客观因素。
那就是当年士兵的武器和战甲,比如今其他地区的府兵还不如。
可林修呢?
他冲击的是敌人的王牌部队,虽然盔甲不如明光铠,可也是防护等级高于布甲皮甲的铁甲啊!不说别的,刺杀砍杀一个人,花的力气都要多一些。
只见那军阵之中,白袍将军是从这头冲到那头,又从那头冲到这头。
没有章法,没有目的,只是冲过去又冲过来状。
只看见他身边是血洒满天,胳臂腿儿满天飞。
除此之外,还看见了兵器与铁甲摩擦的点点火花。
李世民震惊不已,他只觉得这样的场景,像极了书中的,那七进七出的赵子龙!....